《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》通过初审

发布时间:2021-02-25 

按: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,民航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,民航专业工程建设单位和从业人员作为建设市场的重要主体,其信用状况直接影响到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健康运行。鉴此,为推进民航专业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,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,营造诚信守法市场环境,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,编制民航工程建设领域的信用管理办法势在必行。

2月5日,由我站起草的《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办法)顺利通过民航局机场司组织的初审。会上,机场司工程监督处处长郑斐对办法编制及本次会议提出具体要求,质监总站副站长薛平代表编写组汇报了办法编制的总体情况。来自行业内外的8名专家对办法初审稿进行了讨论,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,并一致同意通过评审。

会上,编写组从调研情况、编制背景、编制思路、编制的主要内容等方面汇报了初审稿的编制过程,对办法的政策依据及结构作了详细介绍,对重点内容作了解释说明。

专家组对初审稿的编制给予肯定,指出在管理思路不断调整,且时间紧、任务重的情况下完成范围广、要求高、执行好的信用管理办法实属不易。专家组认为,本办法总体框架合理可行,基本达到了初稿编制和安全能力建设项目中期评审要求

总站站长孙志强、党委书记佟岱山、副站长林建出席会议。民航各地区管理局、各地区质量监督站、中国民用机场协会、有关建设单位、参建单位共108名代表参加了会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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